111年自然研究營活動實施計畫1份

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111年1月10日高市女童(香)字第21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1年3月6日(星期日)假茄萣濕地公園、二仁溪沿岸及白砂崙濕地辦理,參加對象為已通過入團考驗之女童軍及蘭姐女童軍,預計40人。

三、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1日(星期一)止,相關資訊及活動內容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參與本活動之工作人員,請所屬學校給予公假登記,並得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補休1天(課務自理)。

五、本案聯絡人:女童軍會鄭秀惠小姐,電話:0972-39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