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14/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1140924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下載 Post Views: 86相關內容高師大附中111學年度44週年校慶晚會11/07/20222023高師附中與長野高校線上文化交流(10/20)10/20/2023第10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報名簡章09/1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