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15/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1140918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69相關內容輔導室辦理【國內外大學校系宣導系列講座】,歡迎參加02/14/2025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1/07/2024高師大附中創客志工錄取名單公布04/0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