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已有規劃及興建中社會住宅,同仁在該等地區就業且有居住需求者,俟社會住宅完工後,得依該中心114年10月13日住都字第1140030962號函檢附應備文件申請社會住宅,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原函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1/11/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下載 Post Views: 28相關內容轉知衛生福利部112年度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之受理推薦日期、表揚名額公告09/21/2022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宣導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事項09/12/2023國立臺北大學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弱勢學生入學管道「飛鳶組」招生02/1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