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高三學期補考科目、方式及注意事項

補考注意事項 :

※採筆試之科目:

1.筆試日期為114/5/14(三)全天,請攜帶學生證及文具準時應試,詳細筆試時程及教室之後

公告於校網,請同學自行查看最新公告。

2.筆試科目考試範圍若無特別備註,原則以本學期授課範圍為主。

※採非筆試之科目:

1.作業上務必註明班級、座號、姓名。

2.除非命題老師另訂繳交期限外,否則補考作業繳交期限皆為114/5/14(三)16:00前繳交至教務處,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