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二、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綜上,本校「115學年度充實一般科目教學設備採購(資訊教學設備)」原截標日為115年8月24日17時止,順延至115年8月25日17時止;原開標日為115年8月25日10時,順延至115年8月26日10時。
公告本校辦理「115學年度充實一般科目教學設備採購(資訊教學設備)」招標,因高雄市政府宣布115年8月24日(一)停班停課,截標日及開標日期順延,詳如公告。庶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