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註冊組115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考生具備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檢視與疑義處理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申請生之一~四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1、115年4月10日10:00起至4月15日21:00止,申請生登入技專院校申請入學招生系統「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2、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如為110學年度以後之已畢業生,可檢視一~六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3、如有疑義者,須於115年4月16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二、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申請生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及第五~六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1、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115年4月30日起至各校上傳截止日前),申請生得於技專院校申請入學招生系統「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檢視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

2、本作業階段,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

3、如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申請生仍須依各校規定之上傳截止日前完成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複試權益。

三、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申請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1、115年5月7日10:00起至5月8日17:00止,由就讀學校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上傳至本委員會。

2、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應屆畢業生請於115年5月11日10:00起至5月12日21:00止,至本委員會網站檢視「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未於查詢期間上網查詢或查詢之成績證明內容有誤而未即時反映,致影響個人第二階段複試權益,申請生應自行負責。

四、技專院校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網站(點選圖片另開啟網頁)

技專院校申請入學網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