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特教組高雄市115學年度音樂類分散式資優資源班鑑定簡章

一、旨揭鑑定報名資格:

(一)三年級新生:現就讀本市各國民小學二年級之學生。

(二)五年級插班生:現就讀本市各國民小學四年級之學生。

二、報名日期:115年2月25日(星期三)至3月6日(星期五),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照常受理報名),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市新興區信義國小活動中心1樓音樂班辦公室(新興區中正三路32號,電話:2365163、2365165轉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