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布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並以金門、馬祖地區之民眾及陸配等為限,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01/10/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恢復實施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間之客運船舶往來,實施期間自112年1月7日至112年2月6日止下載相關內容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03/28/2022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10/13/2021「第一屆永續盃通用設計比賽」01/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