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改

教育部函「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1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