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相關內容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2024全國古蹟日活動」08/21/2024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裁罰規定06/14/2023「112年度學生Instagram短影音競賽活動計畫」09/1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