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49相關內容世界衛生組織將每年5月31日訂為世界無菸日05/02/2024轉知三信家商110學年度寒假國三特色課程體驗12/28/20212022城市盃全國高中職-校園特色創意宣傳影片競賽04/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