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27相關內容本校參加高雄市國際學生交流計劃asep2024,榮獲金牌12/30/2024110-2高師大附中線上日誌填報表單05/23/2022交通部觀光局臺灣旅宿網「優宿專區」提供旅宿業優惠住房方案,出差或旅遊可多加參考利用11/2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