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時間:113年5月13日(一)~5月27日(一)
二、申請對象:高二升高三學生
三、申請程序:
1.填妥「學群轉換申請表」,經徵詢學生家長(法定監護人)、班級導師、輔導老師的建議,具體說明申請原因並請上述人員簽章。
2.在規定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3.召開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查核定後,公告通過轉學群名單及安置班級。
四、注意事項:
1.繳交期限截止後,同學不得再要求更改,當學期申請轉學群以一次為限,請務必仔細考慮!
2.申請轉學群不代表確定能轉班,仍須經由校內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查通過。
3.轉學群結果經由相關會議核定通過後,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班或回原班級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