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一、經114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 才入學聯合招生」錄取並 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申請入學」報名。

二、經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群錄取之考生,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參加大學「申請入學」報名。

三、通過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通過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牙醫學系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牙醫學系。

四、考生個人密碼設定於114年3月4日上午9時起開放,考生於3月26日下午4時前完成個人密碼設定者,即可於篩選結果公告當日收到第一階段篩選結果簡訊通知。提醒尚未完成個人密碼設定之考生儘速完成密碼設定

五、具有原住民、離島及願景計畫身分之考生,須擇一身分報名;具外加名額身分考生請留意報名系統身分註記是否正確,以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

六、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確實依114學年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各項最新資訊及校系分則內容修正事項亦請隨時至甄選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cac.edu.tw/)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