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第二外語教育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報名費申請

補助條件:

  1. 112學年度(112.08.01-113.07.31)修課之學生。
  2. 申請學生需於112學年度(112.08.01-113.07.31)完成語檢報名。
  3. 申請學生需於學校提出語檢補助申請前通過檢定。
  4. 注意事項:同一學生如參加不同語文檢定及級數,可重複申請,但需對應修課班級之語種。範例情形如下:
     (1) A學生修習日語課程,並通過日語JLPT N5及N4檢定,以及日語J.TEST檢定F級,可申請3筆補助;
     (2) B學生修習日語及西班牙語課程,並通過日語JLPT N5及西班牙語DELE A1檢定,可申請2筆補助。

備註:請洽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