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 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依本函辦理改敘

前開教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應於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