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28/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行政院函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下載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下載 Post Views: 13相關內容「第十一期中學人才培育計畫」09/10/2021「113年第1次族語認證衝刺班」─語你就族GO開課資訊02/15/2024STEM/AR/VR 跨域與實境主題競賽-112年Kebbi 凱比機器人創新教案競賽」活動簡章03/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