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交通安全宣導生輔組

一、嚴禁無照駕駛行為,現行法規已將無照駕駛罰則提高,無照騎車遭警方攔查取締,不僅須繳納高額罰鍰,亦會當場查扣車牌及車輛,切勿以身試法。

二、未滿18歲尚未取得駕照者,可先以其他合法運具代步(微型電動二輪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既安全又環保。

三、年滿18歲同學請踴躍報名參加機車駕訓班,透過駕訓課程培養防禦駕駛能力,並依法取得機車駕照後再騎車上路。

四、穿越馬路時,請走行穿線(斑馬線),依號誌可通行時,請確認無車輛闖越再過馬路;過馬路時請勿使用手機且將耳機取下(以維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五、請騎乘自行車同學,戴安全帽,校園大門內以牽行方式勿騎乘。

六、上、放學,請走大門(警衛室旁),學校側門僅供汽、機車進出。

七、家長接送者:汽車路邊停等後,儘速上、下車勿停留過久、機車請於大門前三角錐區域內上、下車,以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