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通知註冊組
圖片

重要提醒

*114-2已申請且符合特殊身分減免資格者,無須再檢附佐證資料,由導師轉發115-1申請單,6月15日前繳回註冊組 (逾時不候)。

*115-1新申請者仍須檢附佐證資料。

*115學年度第1學期家庭年所得統一財稅查調採計113年度

*現役軍人子女減收學費十分之三,因113學年度起已全面實施免學費,可不用填單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