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名稱修正事宜生輔組

一、國教署函送各校「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名稱修正案。
二、案係「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教育部令頒修正發布,名稱修正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三、相關電子檔如附檔,供本校教職同仁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