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簡介
| 本室係依據「人事管理條例」而設置,依前開條例人事機構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機關有關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本機關職員送請銓敘案件之查催及擬議事項。 (三)、關於本機關職員考勤之紀錄及訓練之籌辦事項。 (四)、關於本機關職員考績考成之籌辦事項。 (五)、關於本機關職員撫卹之簽擬及福利之規劃事項。 (六)、關於本機關職員任免、遷調、獎懲及其他人事之登記事項。 (七)、關於本機關職員俸級之簽擬事項。 (八)、關於本機關需用人員依法舉行考試之建議事項。 (九)、關於本機關人事管理之建議及改進事項。 (十)、關於所屬機關有關人事案件之依法核辦事項。 (十一)、關於人事調查統計資料之搜集事項。 (十二 )、關於銓敘機關交辦事項。 本室置主任一人、組員一人,合計二人 職稱姓名:賴主任綜理人事業務、人事室業務規劃及工作督導。教職員任免遷調及甄選作業之辦理。組織規程、員額編制之修訂。慶生會、文康活動及各項研習會之規劃及籌辦。各項委員會改選作業。臨時交辦事項。07-7613875轉570,電子信箱570@tea.nknush.kh.edu.tw 職稱姓名:組員鄭小姐辦理每月公保、健保和退撫基金繳納清冊及異動資料等相關業務。辦理退休案件之申請及退休金、三節慰問金之發放等退休撫恤事宜。辦理各項補助、生活津貼、年終獎金、不休假加班費及教師敘薪等待遇福利事項。人事資訊系統及每月各項調查表之填報、維護。辦理緩召業務、慶生會等活動暨臨時交辦事項。07-7613875轉 571,電子信箱 571@tea.nknush.kh.edu.tw |
- 行政院114年9月10日函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增訂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通報、會見或聯繫港澳特定人士之事前或事後通報等規定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5次第13-15招教師甄選(代理教師)簡章【一次公告分階段招考】
- 檢送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成為教職路上的自己:自我效能、關係修復與專業支持》代理教師1日工作坊實施計畫
-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