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高中欲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Post author:ashs510Post published:12/27/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如欲申請110-2學期與本校合作者,請於111年1月7日(星期五)前,由本校教務處實研組檢具合作計畫函報國教署申請。合作計畫正本(併附光碟)1份函報國教署,以副本函送國教署委辦學校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協助彙整;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0165371a00_attch1下載0165371a00下載相關內容高雄市11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LOGO設計競賽03/15/2024朝陽科技大學「第4屆全國高中職暨大專校院英語繪本創意教學競賽」辦法10/25/202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04/0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