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重點說明

(一)學校當日接獲師生通報確診,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的同班同學、教師及摘下口罩共同活動 15 分鐘以
上(如社團活動)接觸者,學校提供校內快篩發放措施:
1、上學期間該班接獲師生通報確診:
(1)確診通報日:依據防疫指引發放快篩試劑,確認有症狀學生返家休養並快篩,惟其他師生仍繼續上課。
(2)確診後隔日(第1日):師生無症狀可上班上學。
(3)無症狀者請於確診後第2日上學前使用快篩試劑,陰性無症狀可持續返校上課。
2、放學後該班接獲師生通報確診:
(1)確診通報日:通知該班師生知悉,並提醒師生觀察自我身體健康狀況。
(2)確診後隔日(第1日):師生無症狀可返校上學,並發放快篩試劑1支;另有症狀未到校者,返校後再行補發快篩試劑。
(3)無症狀者請於確診後第2日上學前使用快篩試劑,陰性無症狀可持續返校上課。
(二)相關防疫規定如校外教學或用餐規定,請依據本局111年8月29日函知各校持續配合辦理:本局將配合中央及市府疫情指揮中心更新防疫措施滾動修正。
(三)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