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彙辦各校111年推動志願服務業務成果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12/20/2022Post category:1. 頭條消息 / 未分類敬請本校教職員工生,凡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請於12/30日前主動告知學務處以利成果登錄(含提供紀錄冊資訊)。 Post Views: 55相關內容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10/14/202511月7日起調整COVID-19接觸者及確診者管制措施11/07/2022社團法人台灣醫療影像資訊標準協會 -醫資標準化系統研發人才培育說明會07/2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