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體育署為延續動滋券熱潮,並推行「青春動滋券」,鼓勵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學生踴躍參與,並轉知及鼓勵 體育運動相關單位成為合作店家。
二、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 16 至 22 歲國民每人 500 元青春動滋券,以形成正向運動消費循環,帶動產業發展。112年符合領券資格者為90 年 1 月1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可於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動滋網登入個人基本資料進行領券抵用。
三、青春動滋券規劃方案於附,詳細資訊可至動滋網查詢(網址:https://500.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