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國小低(一、二)年級改為用完餐再放學,放學時間為12:30。Post author:學務處Post published:08/08/2023Post category:1. 頭條消息 / 學務處公告 / 學生事務 / 家長事務配合高雄市教育局政策,本校自112學年度起實施國小低(一、二)年級用完餐再放學,放學時間為12:30。開學日112年8月30日,除小一迎新活動未用餐外,其餘二至六年級皆用完餐12:30放學。 Post Views: 74相關內容新北市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承辦財團法人群生文教基金會「第27屆群生杯全國青少年暨兒童寫生比賽」簡章02/25/2022國立花蓮女中 112 年度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文化研習營05/17/2023「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01/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