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館112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系列活動,尚有3檔期可供演出,歡迎有意參演學校,於112年9月18日(一)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館112年4月20日高市社教推字第11270081200號函諒達。
二、活動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目的:邀請各級學校在學之青少年學子一展才藝,提供揮灑青春之舞台,以期紓解學生課業及升學壓力、充實品德及休閒生活、確立人生方向,進而達到社會教育功能。
(二)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16:30至18:00)。
(三)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四)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
(五)經費補助:本館參酌演出計畫、人數、節目規劃、器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每場演出本館另提供獎品供活動現場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三、112學年度可供演出檔期如下:112年10月22日、112年11月12日、113年5月19日,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演出時間至少1小時。活動詳情請至本館網站「最新消息」(https://gov.tw/ZAM)查詢。
四、因僅3檔期可供申請,有意願參演學校請先來電登記,電話:8034473分機208(施小姐)。
五、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