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選拔對象,以本市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立、公私立學校),分高中(含普通高中及技術型高中)、國中及國小3組,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本市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決審表揚之學生家庭,由學校各薦送1-5名代表參加選拔。
二、本活動採紙本收件及評選方式辦理,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截止收件,作業程序如下:
(一)學校推薦作業: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113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薦送1-5名(至多5名)。
(二)報名及送件程序:
1、請至Google表單填寫推薦者基本資料,俾利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及相關檢核作業。(連結網址:https://forms.gle/za9RjPfBTHFa44JF9)
2、將推薦書用紙本方式,一式三份(包括一份正本及二份影本),以公文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國小輔導室(831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740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報名「高雄市113年各級學校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活動」,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收。
(三)為鼓勵各校推薦慈孝家庭,榮獲本市慈孝家庭楷模決審通過之30名得獎學生,頒發獎本局獎狀及學金新臺幣1萬元。
(四)推薦書之撰寫格式,請參閱計畫附表。
(五)有關本市報名推薦書內容疑義,請逕洽家庭教育中心陳小姐,聯絡電話:(07)740-9350分機23;推薦書收件方式等相關事宜,請逕洽本市大寮區大寮國民小學輔導處林主任,聯絡電話:(07)788-1062分機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