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相關內容台南大學-磨課師(MOOCs)線上課程「繪本藝術賞析(2022春季班)」03/15/2022銘傳大學110學年度「甄戰銘傳-甄選入學說明會」活動03/09/2022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13 學年度第 2 次教師甄選(代理教師)簡章06/2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