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第3項內容疑義Post author:ashs520Post published:12/29/2023Post category:學務處公告主旨:有關「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第3點第3項內容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117306號函辦理。二、鑒於現行交通法規繁多,無法逐一列舉,有關教育部112年10月16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080A號令修正發布本注意事項第3點第3項規定「…重大違規及重大肇事紀錄…」意旨,係指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並有吊扣駕駛執照紀錄之情事者。 Post Views: 24相關內容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與伊林娛樂辦理「2022年伊林娛樂校園選拔在明新」徵選活動03/09/2022「2023世界兒童青少年繪畫比賽」活動簡章11/18/2022「2023樹德流通盃全國高中職專題企劃競賽」03/1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