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3年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被推薦者之相關資料請於113年4月8日(星期一)前送人事室彙辦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04/02/2024Post category:未分類被推薦者應符合「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推薦標準,需寄送之相關資料如下,請掃描為PDF檔並燒錄光碟或隨身碟提供:1、送件資料檢核表。2、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3、具體優良事蹟佐證資料(至多不超過30頁)。4、教師證、聘書、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5、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 Post Views: 52相關內容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5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全國家長/學生分區說明會」相關資訊07/11/2025請協助宣傳並鼓勵貴校所有參與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及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之學生,參加本會委託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111年「大學先修課程資訊平台」所公告之各準大學生所屬學系同意認抵之課程或考試05/31/2022環境部「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02/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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