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1.自學輔導若缺(曠)課達該個別科目重修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能取得該個別科目重修及格學分。
2.重修高一、高二英文、數學科目的重修課表,7月19日(五)前於校網公告。
3.重補修及格後累計學分數達課綱畢業條件者,即可向註冊組申請領取畢業證書,沒有統一發放時間。
注意事項 :
1.自學輔導若缺(曠)課達該個別科目重修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能取得該個別科目重修及格學分。
2.重修高一、高二英文、數學科目的重修課表,7月19日(五)前於校網公告。
3.重補修及格後累計學分數達課綱畢業條件者,即可向註冊組申請領取畢業證書,沒有統一發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