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系列活動

主旨:本館113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系列活動,尚有4檔期可供申請演出,歡迎有意願參演學校於113年8月28日(三)前提出,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館113年4月26日高市社教推字第11370082400號函諒達。

二、活動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目的:邀請各級學校在學之青少年學子一展才藝,提供揮灑青春之舞台,以期紓解學生課業及升學壓力、充實品德及休閒生活、確立人生方向,進而達到社會教育功能。

(二)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16:30至18:00)。

(三)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

(四)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

(五)經費補助:本館參酌演出計畫、人數、節目規劃、器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每場演出本館另提供獎品供活動現場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三、113學年度可供演出檔期如下:113年11月10日、114年4月20日、114年5月11日、114年7月6日,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未免撞期,請先來電登記,電話:8034473分機202杜小姐。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