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甄選時間及對象如下,請協助轉知甄選資訊:
(一)表揚對象:近2個學年度內(111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積極推動孝道教育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教學校及五專)。
(二)報名時間: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作業。
(三)評審標準:孝道教育推動所達成之具體績效(30%)、孝道教育推動之創新與特色(25%)、孝道教育推動之實際案例(10%)、孝道教育推動之校內外資源整合與運用(20%)、3年內師生參與本署辦理之孝道教育系列競賽甄選及及推廣活動情形(15%)。
(四)評審作業:由本署聘請孝道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五)獲獎學校除頒贈獎座及標章,另於114年度核發新臺幣3萬元獎勵金供學校運用於孝道教育相關教學、推展活動。
三、獲獎學校將公告於本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頒獎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辦理,詳見該中心官網最新消息。
四、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本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一)聯絡人:王助理。
(二)聯絡電話:(07)7613875轉504。
(三)電子信箱:499@tea.nknush.k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