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高、國三學期補考名單

成績攸關個人權益,若有任何疑問 (例如:可補考未出現在補考名單…等) 請洽7613875轉518或512。

*說明:[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