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宣導Post author:ashs520Post published:06/10/2025Post category:未分類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衛生福利部為強化非本國籍入境旅客之宣導,已製作完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之英日韓三國語言版本宣導單(如附件)英文下載日文下載韓文下載相關內容國立中央大學第二次公開徵求推薦該校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第4任校長候選人,相關表件請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寄送04/01/2025第4屆青年諮詢小組委員遴選簡章01/16/2023臺北市112學年度市立高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2/0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