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02/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1140924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下載 Post Views: 9相關內容112-2學期高一、二、國一、二、國小班級家長會時間表及會議資料03/01/2024東吳大學歷史學系人文饗宴」活動資訊10/12/2022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14學年度第5次教師甄選(代理教師)簡章【一次公告分階段招考】09/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