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 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Post author:ashs520Post published:10/13/2021Post category:未分類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Post Views: 33相關內容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0/21/2021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4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報名事宜09/20/2025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知能,辦理數位學習抽獎活動06/2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