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2/14/2023Post category:未分類1121129處理原則下載 Post Views: 28相關內容生命電影院─電影中的疾病與人生,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03/14/2025【高師大教育部STEM生物科技實作體驗活動】(報名已額滿)05/04/2023「2022宏國德霖企管盃全國大專暨高中職虛擬投資競賽」相關訊息04/0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