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宣導Post author:ashs520Post published:06/10/2025Post category:未分類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衛生福利部為強化非本國籍入境旅客之宣導,已製作完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之英日韓三國語言版本宣導單(如附件)英文下載日文下載韓文下載相關內容110-2高三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上傳延至4/7(四)晚上8:0004/07/2022112年度「少年司法官」活動之申請期限延至112年8月20日06/26/2023轉知客家委員會112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全國認證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9日受理報名04/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