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高中社團評鑑結果公告

感謝各社團在本學年度的積極投入與精彩表現,經過評鑑委員審查與綜合評定,評鑑結果如下:

🔸特優社團

高中天文社、模擬聯合國社、民謠吉他社、大眾傳播社、攝影社

🔹優等社團

桌遊社、拼布與閱讀社、鯤島合唱社、勁舞社

🔸甲等社團

圍棋社、高中演辯社、小說文創社、集郵社、哲學與社會生活研究社、公民記者社、急救社

🔹乙等社團

熱門音樂社、防身術社、高中漫研社、嘻哈研究社、冷門音樂社

🔸丙等社團

高中生物研究社、高中籃球社、撞球社

再次感謝所有同學與指導老師的用心經營與參與,讓本校社團活動更加多元與精彩!

評鑑說明:

1. 評鑑獎勵及輔導:

獎勵1. 經評定為特優(分數達九十分以上)之社團,該社團負責人記小功乙次、各主要幹部記嘉獎兩次,該社團並頒
發獎狀予以表揚。
2. 經評定為優等(分數為八十五至八十九分)之社團,該社團負責人記嘉獎兩次、各主要幹部記嘉獎一次,該社
團並頒發獎狀予以表揚。
3. 經評定為甲等(分數為八十分至八十四分)之社團,該社團負責人及主要幹部各記嘉獎一次,該社團並頒發獎
狀予以表揚。
若學校有補助計畫或社團空間申請案得依評鑑結果作為補助或申請之比序參考依據。
輔導1. 經評定為乙等(分數為七十分至七十九分)之社團,列入加強輔導,由訓育組加強其社團經營和管理,並要求
社團負責人確實完成交接與傳承,若經加強輔導仍未改善,連續兩年列為乙等之社團,則予以停社一年。
2. 經評定為丙等(分數為六十分至六十九分)之社團,予以停社一年。若下次評鑑仍為丙等,則廢除社團,不得
再申請復社。
3. 經評定為丁等(分數未達六十分)之社團,則廢除社團,不得再申請復社。

2. 熱門音樂社、嘻哈研究社、冷門音樂社因評定為乙等之社團,114學年度需列入加強輔導社團經營和管理,若經加強輔

導仍未改善,連續兩年列為乙等之社團,則115學年度將予以停社一年。

3. 防身術社、高中漫研社因連續兩年列為乙等之社團,故114學年度將予以停社一年。

4. 高中生物研究社、高中籃球社、撞球社經評定為丙等之社團,114學年度將予以停社一年。

📌訓育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