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09/24/2025Post category:未分類1140919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含附表二三下載 Post Views: 13相關內容第4屆青年諮詢小組委員遴選簡章01/16/202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招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簡章(第二次招聘)(含附件)12/16/2022國立高師大附中112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複試名單及注意事項07/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