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Post author:ashs570Post published:10/14/2025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未分類1140924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下載 Post Views: 81相關內容「海洋好熱 生物慘了」有獎徵答活動05/19/2023110-2高師大附中線上日誌填報表單05/23/2022【重要通知】寄發112學年國一新生入學登記掛號(第二次公告)02/0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