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一、目的: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二、推薦對象:

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推薦資格: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頒獎及表揚方式:

(一)每位獲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學金、獎狀一紙及獎座一座,獎勵經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年度預算支應,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

1.高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二十萬元。
2.國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十五萬元。
3.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十五萬元。

(二)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三)每位獲獎學生得邀請一位至三位(其中一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五、推薦名額及方式:

國小、國中、高中各組以推薦1名為限,請符合推薦資格的學生填妥並帶著『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及『推薦資料表』,於12/6(二)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報名。

六、詳細內容請查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