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海洋文化─海洋詩創作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為發展本市海洋文化課程教案,培養學生親近與愛護海洋的態度,透過海洋詩之創作教學,以增進學生創作海洋詩的能力。
二、本徵選活動辦法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參賽方式:參賽之海洋詩創作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教師可將海洋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海洋文化
相關主題體驗課程,或帶領學生實際從事海洋文化相關體驗活動,啟發學生表達自身對海洋的感受,激發其觀察力、想像力及創造力,藉此獲得創作靈感,透過教學歷程導引學生進行海洋詩創作。
(二)每生僅限投稿一件作品,每件作品僅限一名作者,不得重複報名(重複送件者,取消報名資格)
(三)徵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共2組:
1、國小組:本市公、私立國小學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本市公、私立國中學校一至三年級學生。
(四)作品規格:
1、作品類型:新詩。
2、作品題目:題目自訂,創作內容以「海洋文化」內涵為範圍。(可參考實施計畫『附件1』「十二年國教課
綱─海洋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摘錄海洋文化」內容
3、作品行數:
(1)國小組:20行以內。
(2)國中組:25行以內。
(五)作品創作理念及提供照片:因本活動鼓勵海洋教育體驗教學,以促進學生親海、愛海、知海,故參加者須說明
自身創作所經歷之海洋體驗,以及提供參賽者海洋體驗活動照片及個人生活照(或2吋個人照)各1張。
(六)作品繳交方式及截止日期:請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前將紙本正本(含附件2至附件4)與電子檔
一份,紙本正本信封請貼上海洋詩徵選專用封面(附件5)郵寄至81351高雄市左營區蓮潭路47號「舊城國小教務處」;電子檔請寄至曾望超主任信箱:s5810010@gmail.com。
三、得獎作品將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公布於本局局網,並函文至獲獎學生所屬學校。
四、獎勵方式:(依徵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
(一)入選作品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一紙以資鼓勵。
(二)特優:每組各2名,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之獎勵禮卷及獎狀一紙。
(三)優等:每組各3名,2,000元之獎勵禮卷及獎狀一紙。
(四)甲等:每組各4名,1,500元之獎勵禮卷及獎狀一紙。
(五)佳作:每組各5名,1.000元之獎勵禮卷及獎狀一紙。
(六)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則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或在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舊城國小曾望超主任,聯絡電話:07─5810017分機11;或本局國中教育科陳俊廷老師,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