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高雄市立國民中學讓愛不輟助你就學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為協助降低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或外籍配偶等弱勢家庭照顧子女之經濟負擔,且鼓勵中輟、中輟之虞學生能穩定就學,維護其就學權益,爰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弱勢學生生活照顧之就學獎助金。

三、就學獎助金核發說明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國民中學因家庭經濟弱勢造成中途輟學或中途輟學之虞學生。

(二)獎助金名額及額度:112學年度計20名;每名每月新臺幣2,000元。

(三)申請方式:請學校針對申請個案召開相關會議(如個案會議、復學輔導就讀會議),並就個案學生訂定適切每月除息率目標(如復學後出席率達50%)等,並於函報本局專案申請時併予說明。

(四)受補助學生所屬學校每月應定期開會,由校長主持,檢討復學執行成效,改進相關措施,必要時本局得中止復學實施成效欠佳之學生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