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一案

主旨:為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9日藝演字第1120003407號函暨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取得代表權者,請於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月5日(星期二)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網站填報(https://web.arte.gov.tw/music/),並將核章之紙本報名表於12月5日(星期二)前送(寄)達本市新興區信義國小輔導處審理核章。(110年及111年決賽特優,得逕行參加決賽者,需一併檢附以上兩年決賽特優證明;信義國小收件地址:高雄市中正三路32號,聯絡電話:07-2365163轉41或43)

三、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視同放棄,請各參賽學校及個人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並請各校協助將報名資訊轉知相關人員知悉;相關網路報名流程,請詳參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常見問答」。

四、各項比賽取得代表權之團體及個人均有義務代表本市參加決賽,因故無法參加決賽自願棄權者,請通知信義國小,並應填寫棄賽聲明書一式兩份(聲明書格式請參本市初賽實施計畫附件9),於112年12月5日(星期二)前將一份紙本文件送達信義國小輔導處收,一份由學校函報教育局核備,以利遞補代表權。

五、全國決賽團體項目(南區)預定於113年3月1日起假嘉義市舉行;個人項目預定於113年3月15日起假彰化縣舉行。請隨時注意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訊息(https://web.arte.gov.tw/music/),並轉知校內參賽學生相關訊息。

六、學校參加人員之公假派代及敘獎事宜請依本局112年7月13日高市教社字第11235155500號函辦理。

七、全國決賽主辦單位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如有報名網站及全國決賽實施要點規定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1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

八、檢附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及112學年度高雄市初賽取得代表權清冊(含個人及團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