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

主旨:為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台,豐富社區居民假日藝文生活,本館特規劃113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貴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若有參演意願,請於113年6月21日(五)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摘錄活動實施計畫如下:

(一)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為15:30─17:00或16:30─18:00)。

(二)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三)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

(四)經費補助:參酌提報之演出計畫、人數、節目型態、器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每場演出,另提供獎品供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二、113學年度排定檔期:113年9月22日、10月6日、11月10日及12月8日;114年2月23日、3月9日、4月20日、5月11日、6月8日及7月6日,共計10個檔期。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演出時間1.5小時。未免撞期,請先來電登記。

三、相關活動細節請洽本案承辦人杜小姐,電話:07-8034473分機202。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