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少年司法官」活動之計畫、申請簡章及申請表

一、為鼓勵高雄市清寒高中生就讀法律系並瞭解司法機關,提供少年獎助學金,安排(主任)檢察官義務擔任學子之導師,鼓勵其用心學習法律,希冀培育將來優秀的司法生力軍。

二、申請時間:113年7月1日至同年8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申請案需由學校統整後統一提出申請,不接受個別學生申請,將於各校申請學生中最多遴選6名,其餘申請細項詳見申請簡章。

四、遴選結果將於113年8月28日覆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