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生學藝競賽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生學藝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學校人權教育,本局持續舉辦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宣導學藝競賽活動,鼓勵學生運用海報或漫畫創作競賽歷程,激發其對人權議題之關懷與行動。

三、為配合本活動進行,各校可透過學校網站或其他線上平台宣導「國際青少年人權宣言」,並建議列入暑假作業內容,鼓勵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準備參賽作品。

四、旨揭競賽內容摘要如下:

(一)比賽主題:依據國際青少年人權30條指標(如實施計畫附件1),擇一進行創作。

(二)比賽項目:

1、海報創作。

2、四格漫畫。

3、海報共同創作組。

(三)比賽規範:

1、海報創作

(1)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

(2)作品規格:畫紙大小為四開規格。

2、四格漫畫

(1)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組。

(2)作品規格:畫紙大小為四開規格。

3、海報共同創作組

(1)比賽組別:國中組。

(2)作品規格:壁報紙全開;平面彩繪創作用紙由承辦單位提供。

(3)共同創作地點:桂林國小。

(4)共同創作時間: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時40分至4時10分。

(5)本組報名未達5組則予以取消比賽。

(6)當天帶隊參加比賽之指導人員公(差)假派代,所需經費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

(四)獎勵:

1、各組分別擇優錄取優等獎5名、佳作獎10名,獲獎名額得視參加人數及作品酌予增減。

2、優等獎指導教師1人敘嘉獎一次。

(五)參賽相關資料及作品送件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送件日期自113年10月2日(星期三)起至10月16日(星期三)止,送件地點為桂林國小學務處。

五、本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桂林國小學務主任薛月玲(07-7910766轉721)或活動組長何娟(07-7910766轉722)。